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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财经大学2026最新转专业指南

发布时间:2026-07-21 阅读量:0


PART 01


通用硬性报名条件(所有转专业申请必须满足)



身份资格


  • 转专业工作分为一般类转专业(大一在读学生)和特殊类转专业(大二在读学生)两种类型。

学业要求


  • 符合拟转入专业的准入要求。

其他限制


  • 大二在读学生在符合转专业申请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确有其他专业特长,在校学习期间在学校认定的重要学科竞赛中获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限排名前三)学生,可在大二下申请转至竞赛所属领域的相关专业。

    2.因患某种特殊疾病或确有特殊学习困难,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仍能在其他专业学习的学生,需充分了解拟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确保能在拟转入专业继续学习,并提供足以证明能在拟转入专业继续学习的材料。此外,因特殊疾病申请转专业的,应提供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的原始病历;确有特殊学习困难申请转专业的,应提供成绩单。因特殊疾病或学习困难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需降一级转专业。




PART 02


转专业操作程序(以2026年为例)


前期专业公示


  • 学生所在学院应于4月10日前完成申请学生的转出资格审核,并在学院网站公示本学院符合转出条件的学生名单(含志愿),公示时间为3天,各学院应于4月17日前将公示结果报教务处。

填报志愿


  • 一般类转专业线上填报志愿,特殊类转专业需填写南京财经大学2024级本科生特殊类转专业申请表。

校级统一笔试


  • 转专业考核时间拟定于5月中旬,一般类转专业由教务处组织考核工作,殊类转专业的考核方案由转入学院制定。

转专业录取


  • 转专业录取工作拟定于7月进行。期末成绩发布后,由转入学院将申请转专业学生的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赋分与转专业考核成绩加总,计算出最终的转专业考核总成绩,并予以公布。

拟录取公示


  • 各转入学院按转专业总成绩、转专业志愿和专业接收计划制定拟录取名单,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教务处。

学籍异动


  • 经学校同意转专业的学生,在下一学期进入新专业学习。转专业学生应在下一学期开学后一周内到转入学院办理转专业学籍异动确认手续,然后由教务处办理学籍异动手续。一经办理学籍异动手续后,学生不得再转回原专业及其他专业学习。




PART 03


通用考核规则


校级统考要求



专业考核采用笔试的形式,考核一门转入专业(类)的核心基础课程,同一专业类内所含的专业考核科目相同。专业考核总分为100分,专业考核设合格分数线,若专业考核不合格,则失去转专业选拔资格。专业考核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命题工作,统一安排考试。学校不提供转专业辅导课程,有意向转专业的学生可通过自学、跟班旁听、在线课程等形式提前自主开展学习。



综合成绩占比



对于一般类转专业,按照转专业选拔成绩进行转专业录取。转专业选拔成绩为学生第一学年所在专业(类)的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赋分(按专业排名位次赋分)和专业考核成绩之和。对于特殊类转专业学生,由转入学院另行组织考核,教务处审核。





PART 04


通用录取规则


录取排序规则


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在专业接收计划数内,按照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的顺序,依据转专业选拔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转专业接收。当第一志愿人数超过专业接收计划人数上限时,按照转专业选拔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接收;当第一志愿人数不足专业接收计划人数时,不足部分从第二志愿填报该专业的学生中,按照转专业选拔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接收。


志愿填报规则


学生可以在考核科目相同的专业中最多填报两个转专业志愿,特殊类转专业限填一个专业志愿。




PART 05


通用禁止与限制情形


专业准入限制


一般类转专业计划接纳人数原则上控制在转入专业当年招生人数的 15%至30%。特殊类转专业不设固定计划,根据具体情况,由转入学院通过自行考核进行控制,并报教务处审核。

申请次数限制


在校期间已有一次转专业记录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其他限制


根据招生时的特殊规定以及学校各类拔尖创新实验班管理办法,经济学(基地班)、国际经济与贸易(实验班)、会计学(中英3+1本硕贯通培养)、会计学(ACCA)、会计学(国际课程)、工商管理(环境商务)的学生不参与本次转专业。


如有任何关于转专业的问题,

欢迎联系章老师:18020168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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