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学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
二、招生类别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一)招生专业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
六、初试

初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七、复试录取

(一)复试及调剂
八、学制

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的学制为3年,其中翻译硕士、工程管理硕士(MEM)、工商管理硕士(MBA)和会计硕士(MPAcc)学制为2年。
九、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学费
十、培养地点及住宿情况

我校研究生培养地点分为卫岗校区、滨江校区、无锡渔业学院和三亚研究院等。其中,动物科技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动物医学院、公共管理学院、人文与社会发展学院、理学院、外国语学院、生命科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金融学院和草业学院等研究生培养地点为卫岗校区;农学院、植物保护学院、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园艺学院、食品科技学院、工学院、信息管理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和前沿交叉研究院等学院研究生培养地点为滨江校区;渔业学院、密西根学院、联合培养等专项研究生培养地点以实际教学安排为准。若新生入学培养地点发生变化,以新生报到须知为准。
十一、其他事宜

(一)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二、联系方式

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滨江大道666号行政楼B3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