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资格: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在校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无处分记录;集中考核转专业安排在秋季学期进行,面向完成第一学年学业的本科生
学业要求:无不及格课程,完成第一学年全部学业要求【各学院可在此基础上设置额外绩点/排名门槛】
身体条件:身体条件完全符合转入专业招生体检标准要求;需严格对照高考招生体检执行标准
对拟转入专业有明确的志向和爱好;无正在休学、保留学籍等学籍异常情况;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不得转专业
1.网上志愿填报: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系统填报转专业志愿,可填报1个主专业志愿+1个调剂专业志愿
⚠️注意:调剂范围仅限拟转入学院内初试、复试考核要求完全一致的专业;仅填主志愿不参与调剂
2.转出学院初审:转出学院对申请学生的资格进行初审,汇总合格学生材料统一报送教务处;重点审核学生身份、学籍状态、违纪处分等基础资格
3.学校资格复核:教务处对初审合格学生进行复审,公示复审合格的学生名单【仅公示通过复审、具备考核资格的学生】
4.校级统一笔试:教务处组织全校统一初试,采用闭卷形式,考察学生专业基础知识与能力;满分100分,成绩需达到学校划定的资格线方可进入复试
5.转入学院考核:含转入学院组织复试,采用笔试 + 面试结合的形式,全面评估学生专业适配度;考核小组由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组成,每组不少于5人,复试全程录像
6.拟录取公示:学院按总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报教务处审核后,在全校范围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接受全校监督
8.学籍异动与入班就读:公示无异议后,教务处统一办理学籍异动手续,学生转入新专业对应年级就读
⚠️注意:需完成原专业第一学年全部学业,方可转入新专业第二学年学习
校级统考要求
满分100分,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命题、监考、阅卷,闭卷形式,考察学生对应专业的基础知识与学习能力
学院考核触发规则
初试成绩达到学校划定的资格线的学生,按不超过专业可接收人数1:2的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初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复试
学院考核形式
由转入学院自主组织,采用笔试+面试结合的形式,重点考察学生的专业素养、学习潜力与适配度
综合成绩占比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60%+复试成绩×40%,所有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
各学院专业考核内容
不同学院考核方式会不同,部分展示:
转入专业:文学院、社会发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学院各专业,传播学、行政管理、学前教育、旅游管理专业,小学教育专业(语文方向)
考核科目:文科综合
考核说明(满分100分):文学基础知识、写作
转入专业:法学专业
考核科目:法学基础
考核说明(满分100分):法学基础知识(宪法、法理、民法、刑法)
通用录取规则
录取排序规则
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额满为止;未被主专业录取的学生,可参与调剂志愿的择优录取
同分排序规则
综合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初试成绩仍相同的,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志愿填报规则
可填报1个主专业志愿 +1个调剂专业志愿,调剂范围仅限同学院内初试、复试要求一致的专业;仅填报主专业志愿的学生,不参与调剂录取
⚠️注意:志愿填报后不可修改,需提前确认目标专业的考核要求
公示递补规则
公示期内如有学生主动放弃转专业资格,需本人提交书面申请,经转出、转入学院同意并报教务处批准后,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仅限公示期内,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通用禁止与限制情形
专业准入限制
体育、艺术类学生只能在本大类内转出或转入;中外合作办学、学分互认联合培养专业学生不得转出录取专业;其他专业学生不得转入体育、艺术、对口单招等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专业;特殊招生专业的转专业限制严格按国家规定执行
申请次数限制
学生在校期间仅可申请1次转专业,仅可参加1次集中考核转专业;未通过考核的学生,不得再次申请转专业
跨科类限制
无通用跨科类限制,具体跨科类报考要求以各学院专业公布的规则为准;部分专业可能设置高考选考科目、学科背景门槛
其他限制
正在休学、保留学籍的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受到违纪处分且处分未解除的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已完成转专业的学生,不得再次申请转专业;所有申请均需符合学校学籍管理规定
如有任何关于转专业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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