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资格:1. 本校全日制普通本科一年级在籍学生(特殊困难类可放宽至二、三年级);2. 定向培养、订单培养、委托培养学生不得申请;3. 已成功转专业的学生不得再次申请
学业要求:1. 无不及格课程记录;2. 无学术不端、考试违纪记录;3. 选拔类转专业需满足目标专业的绩点排名门槛
身体条件:1. 无影响就读的重大疾病;2. 体检结果必须符合目标专业招生时的体检要求(医学类专业普遍禁止色弱、色盲)
受校纪校规处分、处于处分期内的学生,以及保留入学资格、休学、复学等学籍状态异常的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
选拔类转专业(第一轮):大一第一学期结束(1月左右),仅开放临床医学(五年制)专业接收申请
选拔类转专业(第二轮):大一学年结束(6-7月左右),开放全校所有普通本科专业接收申请(最主流批次)
特殊困难类转专业:大二、大三第一学期第一周,面向身体/学习存在重大困难的学生申请
退役复学转专业:退役复学后1个月内,面向在校应征入伍、退役复学的学生申请
笔试规则
申请转入人数 > 目标专业计划接收数的1.2倍时触发笔试;人数不足时,免除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笔试考核要求
考核内容为目标专业核心基础课,不同专业考核科目不同,以当年通知为准
面试考核要求
所有申请均需参加面试,考察专业适配性、学习能力、职业规划等内容
综合成绩占比
有笔试环节:笔试70% + 面试30%;无笔试环节:综合成绩=面试成绩100%;第一轮临床医学专业:高考成绩30%+学业总评40%+综合评价30%
第一轮转专业高考成绩折算分 = 高考分数 / 高考满分 * 100,计入综合成绩占比30%
各学院转专业核心规则
不同学院考核方式会不同,以临床医学(五年制)为例:
原专业绩点排名要求——原专业前15%(第一轮),前20%(第二轮)
笔试考核科目:细胞生物学、系统解剖学
综合成绩构成:第一轮:高考成绩30%+学业总评40%+综合评价30%(第一轮仅面试);第二轮:笔试70%+面试30%
接收名额(参考24级):10
注意:第一轮面向非临床医学类专业学生;第一轮综合成绩中高考成绩占比30%,按高考分数/高考满分*100折算;
临床医学类专业包括临床医学、儿科学、精神医学、眼视光医学、放射医学、医学影像学共6个专业。其余专业则界定为非临床医学类专业。
通用录取规则
录取排序规则
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遵循志愿优先原则,择优录取,录满计划名额为止
同分排序规则
综合成绩同分的,优先按笔试成绩排序;无笔试的,按学业总评成绩排序
公示确认规则
录取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正式确认,学籍同步调整
放弃递补规则
公示期内放弃录取资格的,名额按排序依次递补;公示结束后放弃的,不再递补
通用禁止与限制情形
专业准入限制
1. 5+3一体化专业、长学制天元班专业,不接收普通转专业学生转入;
2. 特殊困难类转专业,禁止转入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等学校控制类热门专业
注意:控制类专业包括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儿科学、精神医学、眼视光医学、放射医学、医学影像学、预防医学、基础医学、法医学、临床药学,其余专业则为非控制类专业
申请次数限制
1. 选拔类转专业,一年级学生最多可申请2次(两轮各1次);
2. 已完成转专业的学生,在校期间不得再次申请转专业
跨科类限制
高考文科招生学生不得申请转入只招收理科考生的专业
其他限制
国家政策明确规定本科学习期间不允许转专业的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
如有任何关于转专业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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